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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律师驾到!自媒体运营的关键拿捏住了

二丰笔记 2022-7-1 20:56 547人围观 自媒体运营

# 自媒体运营

10月15日,京师律所第三期“法”式下午茶《“网红”律师成长记》在京师律师大厦三层中区玻璃房如期举行。本期活动由知识管理部主办,诚邀汪世龙、朱红霞、裴育、李晓丹四位在自媒体领域拥有丰富品牌运营经验的律师向各位律师小白传授“独家秘笈”,帮助小白律师“玩转”自媒体,顺利搭乘网红经济的红利快车,实现从默默无闻到网红律师的华丽蜕变。


图:活动现场


会议伊始,主持人李晓丹律师表示,在互联网和算法技术的双重加持下,短视频逐渐成为人们主要的娱乐和信息获取方式。而律师行业不仅需要专业技能的支撑,还需要适当的品牌宣传。如何拍摄、制作、推广法律类短视频,就成为不可不谈的关键问题。因此,律师群体应当为自己量身定制立体化的宣传推广模式,深入学习媒体知识,利用好“线上”和“线下”两个渠道,为扩充业务储备、开拓案件来源打好基础。


图:京师律师李晓丹


作为拥有一百六十多万粉丝的自媒体“达人”,汪世龙律师分享了他的推广经验。他认为,“流量”是品牌知名度的核心密码,要特别注重粉丝规模的培养和受众的精准定位,在综合掌握拍摄技巧、发布时间、粉丝互动和语言表达等关键要素的基础上推动流量“变现”。另外,律师还要抓牢知名度、美誉度和忠诚度,在获得专业认可的同时,体现社会价值。


图:京师律师汪世龙


朱红霞律师认为,作为专业性极强的短视频创作者,律师要有自己的独到见解,要通过个性化、独特化视角去深入分析热点话题,在此基础上打磨出精品“爆款”。此外,她认为律师拍摄的短视频作品具有“普法效应”,应大力推广。


图:京师律师朱红霞


随后,京师律所舆情监控小组组长王鹤岐针对京师律师自媒体推广备案问题向在场的律师们答疑解惑。他表示,为了避免出现虚假宣传问题,保护京师律所和律师的合法权益,律师在进行自媒体宣传推广前应根据司法局和市律协的相关规定在所内主动备案。


图:京师律所舆情监控小组组长王鹤岐


裴育律师分享了自媒体运营的经验和收获。他指出,短视频应以受众喜闻乐见的表达方式,在适合的时间进行发布,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最佳的传播效果。另外,他强调,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在进行自媒体宣传时应摆正心态,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以无形的责任实现律师专业形象的塑造。


最后,活动进入茶歇环节,律师们交流媒体运营经验,分享案件办理心得,本次活动在热烈的气氛中落下帷幕。


图:京师律师裴育


未来,京师律所知识管理部将从实际出发,通过策划更多贴近律师工作和生活的“法”式下午茶主题活动,多方面、多维度展现京师律师的专业风采,为各位律师提供更多新奇体验。


图:活动现场


京师律所“法”式下午茶期待您的加入!



本文来源【京师律所】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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